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视觉中国:艺术数字藏品平台“元视觉”目前还在上线初期的摸索阶段

发表于:2024-11-21 作者:创始人
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11月21日,IT之家 12 月 29 日消息,12 月 24 日,视觉中国宣布将依托区块链技术,推出名为"元视觉"的视觉艺术数字藏品平台。"元视觉"已于 12 月 26 日正式上线。昨日,视觉中国在分析师会议上表

IT之家 12 月 29 日消息,12 月 24 日,视觉中国宣布将依托区块链技术,推出名为"元视觉"的视觉艺术数字藏品平台。"元视觉"已于 12 月 26 日正式上线

昨日,视觉中国在分析师会议上表示,元视觉平台目前还在上线初期的摸索阶段。公司的优势是储备了大量内容,可以安排上线的内容较丰富,会根据市场反应等情况随时调整。目前计划每周都有上新,2022 年一季度的数字藏品上线计划已经初步排好。

IT之家了解到,谈及分成机制时,视觉中国称公司与上游创作者采取分成的合作模式,与创作者签署授权协议后,经过审核、挑选、排期后将数字作品上线发售,取得的销售收入按协议约定的分成比例支付给相应的内容创作者;如果是公司的自有内容,则公司无需支付分成。具体的分成比例会根据艺术家和作品的知名度、价值等调整

应用场景方面,视觉中国指出,用户购买后可展示藏品,是数字身份、人设的展示;未来合规前提下如果有有序的流通机制会更好。现在正处在早期,场景的挖掘探索还在进行中。

此外,数字藏品出售后版权的归属针对"数字藏品出售后版权的归属"问题,视觉中国表示,数字藏品是通过智能合约来约定的。一张照片从胶片冲成实物,经数字扫描后变成数字作品,再成为数字藏品,这个过程分为实物、数字作品和数字藏品三个阶段。数字作品在版权交易平台中授出的是使用权,而数字藏品转让的是数字藏品本身的所有权,但创作者并未将版权转让给购买者。对于创作者而言,其作品既可商业授权给 B 端客户,又可将作品上链形成数字藏品,将数字藏品所有权转让给 C 端客户。

2022-05-06 15:29:4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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